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
钢结构专业岗位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市建管办(98)195号文要求,对在沪的本市、部属及外地和外资驻沪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钢结构专业岗位培训,使其符合钢结构专业合格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一.培训内容: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 钢结构技术规范、规程概论;
  3. 钢结构构件和结构体系概论。

二.培训对象:

        凡从事钢结构专业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

三.培训时间和上课地址:

        本期培训时间从1999年11月上旬至2000年2月初,计212学时,每周两个全天,(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上课地址: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华宁路250号内职工教育中心。

四.结业发证:

        经培训后,通过市统考和自考合格者,报请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核准,在原岗位证书盖章认可,即具备从事钢结构行业相关岗位的上岗资格。

五.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1999年11月5日之前,每天9:00-3:00(除周六、日外)到协会报名,地址:四平路827弄1号楼1002室,联系人:马娟华, 电话:64081493
  2. 报名手续:凡报名者必须带一张一寸报名照,同时交验原岗位三证(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之一,并缴纳培训费530元(含教材、资料、考务、管理、办证等费用)。

上海市金属结构协会培训部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